这是我今天一上午都在重复写的一句话,大概重复了得有80多次吧。先声明一下:我没病啊!凡是跟税务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,想要在那儿申请或审批什么东东,都要提供N多各类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,并在每张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: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!不知道这句话是写给谁看的,如果真是伪造的证件的复印件,加上这一句就成真的了么?
校庆聚餐时和一位在税务所工作的同学调侃,他已经混到科长的职位,号称每天有大量的工作--主要是签字儿,就是在各类待批的材料上签上自己的大名。呵呵~~ 什么时候,我重复写的不再是“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”而是“自己的大名”时,就快熬出头了吧?可那样不还是在重复么?唉~ 从一种重复到另一种重复,这就是我们的生活!
PS:为了外地同事们办理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,我重复多少回都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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